7月27日晚,一段发生在印江自治县东城一号河段(皂角塘)一少年救人的视频在印江二中八(5)班家校交流群里面传开,大家纷纷为该班学生王嘉见义勇为的行为竖起大拇指。
王嘉讲述当时救人过程
视频显示,在水流湍急的拦河坝下方,一男孩不慎落水后,向河中漂去,由于拦河坝下方长期受激流冲击,形成深水漩涡,落水男孩不断挣扎,但逐渐体力不支,情况十分危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王嘉来不及脱掉身上的衣物,纵身一跃,游到落水者身后,用自己小小的身体拖着比他高大的落水者,随后在众人的帮助下,将落水男孩子成功救上岸来。围观群众纷纷感叹,如果没有王嘉相救,后果不堪设想。
落水男孩叫熊晓刚(化名),也是一名少年,他被救上安全地带以后,恰好遇上县人民医院内科片区护士长田维及该院超声科主任王毅路过,当即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急救,随后送上120急救车,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目前正在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当时跳下去,只想一心救人……”王嘉对笔者说。
王嘉和他的母亲
王嘉的母亲说:“儿子回家就跟我讲,他救起了一个落水的人,让我大为吃惊。作为家长,我觉得儿子见义勇为是应该做的。孩子能有如此的品德和行为,跟社会环境、学校教育、老师培养密不可分,但儿子年龄还小,容易对事物产生误判,以后我会多加劝导孩子,一定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这样才不会让我们担心?!?br/>据王嘉的班主任老师廖佳英介绍,王嘉同学在学习生活中就乐于帮助别人。当晚,王嘉见义勇为是他的本能反应,作为班主任,对于这种精神予以点赞和自豪,希望我们班的孩子们能把平时在校学到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及游泳基本技能运用于生活中,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专 家 提 醒
未成年人不宜“勇为”应“智为”
王嘉的见义勇为精神虽令人赞赏,但专家也提醒:未成年人不宜“勇为”。未成年人相对来说,对事物的认知、判断、能力有限,遭遇突发事件或遇到危险甚至是不法侵害时,首先要考虑自身安全。是否‘勇为’必须看条件许不许可,不要冒险救援或者参加救援,否则可能得不偿失,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专家认为,对未成年人来说应提倡“智为”。未成年人对社会还不太了解,易受社会舆论的影响,如果舆论倡导他们去做力所不能及的事,反而会产生误导,不利于他们的成长。未成年人如遇到坏人坏事,应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不能贸然硬拼,做无谓的牺牲。如果看到有人溺水,不要轻易下水救人,应该尽快找大人帮忙或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