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酒驾醉驾易发多发,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不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有的甚至被开除公职,因酒驾醉驾失业、坐牢、倾家荡产代价太大,这次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目的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让大家少犯、不犯低级错误?!?/p>
连日来,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深入市民政、市民宗、市政协办等部门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监督检查时,提醒被监督单位人员切莫存在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触碰酒驾醉驾这条纪法“高压线”。
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生活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是深化推动市纪委市监委“提质增效年”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
集中整治期间,要求各单位签订一次承诺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和一次党纪法规专题学习“三个一”活动,对顶风违纪违法发生酒驾醉驾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进行严肃查处,即对违纪违法问题一律快查快处、从严追责问责;对属于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律先停职、后处理;对属于执纪执法人员的,一律调离执纪执法岗位;对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违规饮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等“四风”问题,一律深挖倒查;对落实酒驾醉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不力的,一律倒查问责;对集中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通过集中整治,持续释放出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摒弃侥幸心理,督促警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纪法观念、规矩意识,并带头遵纪守法,维护党员形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