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党建引领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建立职业标准、职业发展、治理服务、管理考核、工作保障五个体系,探索完善社区工作者选聘、管理、考核、退出等机制,着力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建立职业标准体系,明确范围职责
我市把城市社区党组织成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专职网格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明确两种配备方式,通过依法依规选任、公开招考聘用,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明确社区工作者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办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组织自治活动、志愿活动等5项基本职责。
全市38个街道176个社区共有社区工作者2477人。其中,社区“两委”干部1691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48人,专职党务工作者511人。
建立职业发展体系,明确晋升渠道
我市将统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纳入社区“两委”后备人选培养,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招录(招聘)街道(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符合条件的任期内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拓宽了社区工作者职业通道,进一步打破了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天花板”和“瓶颈”。
鼓励社区工作者依托铜仁学院、铜仁职院等市内高校和职业学校提升学历,支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对获得学历提升、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社区工作者给予岗位等级晋升等方式,逐步提升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比例。
设置社区岗位等级序列,明确每一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建立了社区工作者“选培使用招录晋升”一体化职业发展体系。使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引力逐步提高,职业存在感、获得感、荣誉感显著提升。
建立治理服务体系,推动作用发挥
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引导社区工作者聚焦中心工作,整合多方资源下沉,搭建多元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建立社区事务准入清单,厘清职责权限;探索引入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增强社区治理和服务供给力量,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增效。
把社区工作者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健全市级示范培训、区县重点培训、街道全员培训机制;推行“导师帮带制”,推动区县设立社区实训基地10个,设立社区名师工作室6个,发挥传帮带作用,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治理服务水平。
建立管理考核体系 ,明确奖惩激励
我市组织、民政、人社、财政等多部门协调推进、统筹指导、督促检查,建立社区工作者档案,全方位加强日常管理。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满意导向设定岗位目标,采取月度小结、季度监测、年度考核等方式,评定公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等次,并作为社区工作者奖励惩戒、岗位调整、报酬调整、续签与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多指标严格考核奖惩。
分类明确社区工作者退出情形,对不符合社区工作者标准或违反相关规定纪律的8类人员,及时按规定清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法依规建立退出机制。目前,建立社区工作者档案1600余份,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5000余人次,帮助社区工作者解决困难600余个。
建立工作保障体系,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组织保障,压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责任,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听取1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汇报,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至少开展1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调研。
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有关社会保障费用,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县)探索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提取部分收益作为社区工作者报酬。
强化宣传保障,大力发掘优秀社区工作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展示社区工作者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进一步营造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
目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听取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汇报30余次,街道党工委书记开展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调研100余次,研究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90余个,选树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5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