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程中,江口县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积极行动,科学部署,以“三个强化”为抓手,有效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
为文明城市创建凝神聚力
健全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2个工作组和1个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实施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江口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等指导性文件,制定实施步骤,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各工作组、牵头组和责任单位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将“粗放创建”变为“精细创建”。
切实动员推进。县委主要领导组织召开江口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县创文指挥部以召开推进会、整改会、调度会等方式听取责任单位的工作汇报,协商解决创建中的难题,有序推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创文指挥部统筹抓,责任部门常态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督导问效
为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效能
县委主要领导暗访督导。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暗访督导,进一步增强牵头单位、责任部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县纪委监委问责问效。县纪委监委紧盯文明城市创建责任、工作落实,整合派驻监督力量,开展常态化督导问责。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县创文指挥部常态化督查。督查组每周围绕测评体系、重要点位、工作提示、问题清单、领导批示开展2次督查。结合重点工作,加强分类指导,督进度、看成效、解难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县委主要领导暗访督查3次,县纪委监委通报批评3个单位,约谈3个单位主要和分管负责人7人次,县创文指挥部发出工作提示函5期、通报1期。
强化宣传力度
为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氛围
融媒体线上宣传。充分利用江口县门户网、梵净山APP、“微视江口”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对江口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态、文明典型、文明城市创建小知识等进行报道,对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同时开设《曝光台》专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达到教育、引导、震慑的效果,为全县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氛围。目前累计发布各类文明城市创建相关信息102条次,开设专栏3个,曝光13期。在江口广播电视台每天分三次播放各类公益广告,累计时长达356分钟。
实地载体宣传。充分利用公园、建筑工地围挡、公交车站台、农贸市场等载体,在县城范围内制作户外广告、灯箱广告、公益广告等,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基本知识及市民文明规范,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立体宣传氛围。
群体引导宣传。组织教师、党员干部、志愿者、驻村工作队等群体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课堂、党员活动日、志愿服务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宣传活动100余场次。进一步号召广大群众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志愿者,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形成全民创建、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