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碧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创新“321”司法救助工作法,不断拓展司法救助渠道,扩大司法救助成效,逐步形成了理念转变、程序前置、线索拓宽、侧重救助和矛盾化解的司法救助新格局,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新突破。近三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8件50人,发放救助资金73.82万元,司法救助案件处于全市前列。
转变理念 创新思路 建立“321”司法救助工作法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刑事被害人主动申请司法救助的较少。为了扭转这一局面,碧江检察院摒弃“坐等靠”观念,变被动为主动,建立了“三主动二免费一上门”的“321”司法救助工作法。 所谓“321”司法救助工作法是指三主动、二免费、一上门,即主动搜集线索,主动联系救助对象,主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凡需司法救助对象提供材料的,一律提供免费打印和免费复印服务;上门提供检察服务,主要是上门收集救助资料,提供签字按印服务和发放救助资金等服务性工作,旨在让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就能办成事。 前置程序 主动作为 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各环节 因部分刑事案件被害人因为长期治疗无力承担医药费;部分刑事被害人通过东挪西借贷款救治,但因案件诉讼时效较长等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赔偿而陷入困境;部分家庭由于主要劳动力因案致死或致残,丧失了主要生活来源;部分被害人因诉讼实效原因,不能及时得到赔偿,加之生活压力过大,便开始上访甚至是冲击国家机关,或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言语威胁、人身攻击等。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案致贫的实际困难,化解上述办案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及时挽救和帮扶因案致贫的每一个家庭,碧江检察院采取了将司法救助程序前置的做法,在审查批捕环节、审查起诉环节依法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解决因案致贫家庭的生活困难窘境。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前置程序司法救助及时有效缓解了被害人家庭的生活压力,起到了雪中送炭的效果,得到了刑事被害人的认可和信赖,取得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拓宽渠道 凝聚合力 全方位贯通司法救助信息 为寻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线索,碧江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各方职能作用,通过单位协调、部门对接、法制宣传和社会力量参与以及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优势,主动寻找司法救助线索。 坚持部门联动,一盘棋行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案管部门和执检部门等合并为第四检察部,控申部门的司法救助职能划归到第四检察部,因此,不再需要原来的跨部门对接,工作人员可以直接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案管查询功能搜寻到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可能需要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线索,极大的提供了便捷,化被动为主动。另一方面,将业务部门“拧成一股绳”,凡在办案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的,一律及时移交到第四检察部,确保信息畅通,配合有序。 坚持应救助尽救助,不留死角。对经系统查询无法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司法救助的对象,如是否已经调解处理,或是否已经获得赔偿,或同案中有无其他遗漏的救助对象等等,司法救助工作人员及时与办案承办人对接,或与被害人电话联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移交或发现一批司法救助线索,确保司法救助应救助尽救助,不留死角。 坚持多方协作,凝聚合力。为寻找司法救助线索,碧江区检察院主动与区法院、区公安机关沟通联络,定期开展座谈交流,第一时间收集获取一批有价值的司法救助线索。另外,碧江区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委会、居委会、律师等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公开听证、公开送达、公证宣告等监督案件的机会,向参会人员宣传司法救助政策,主动搜集司法救助线索。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知度。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司法救助政策,通过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和政策引导等宣传手段,发动群众向邻居、亲戚、朋友广泛宣传,提高知晓率。同时,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积极编发司法救助稿件和成功案例,向广大市民宣传。 发挥12309检察服务平台,拓展案源。2021年3月,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提供法律咨询时发现,前来咨询的人员正是一件故意伤害案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检察人员了解到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其七旬母亲唯一子女,唯一的赡养人,老人是视力残疾人,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伴在多年前已去世,案发前家里全靠儿子张某某打零工和低保维持生计。检察人员当即留下了来访人的电话号码,告知其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随后检察官依法启动救助程序,主动提供上门服务,最终经审查后,给老人发放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
明确重点 精准发力 不断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侧重以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为主要的救助对象,并通过重点救助,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 近三年来,司法救助的当事人中,累计救助贫困户17件17人,发放救助金29.12万元;救助未成年人19件21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救助残疾人2件2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三类人员占全部救助人数的79.1%,救助资金占82.3%。通过对三类人员的重点救助、精准发力,一方面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家庭带去了希望,助力了脱贫攻坚工作,同时,也给未成年人及特殊人群送去了司法温情。 化解矛盾 排忧解难 推动司法救助效果最大化 碧江区检察院在依法及时给予符合条件当事人救助的同时,积极通过司法救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最大程度发挥司法救助的效应。 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制定了院领导轮流接访制度和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度,通过抓制度落实,院领导接访的案件,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了100%。如党组书记、检察长简洁接访的吴某信访案件,在依法给予司法救助的同时,通过法律政策解读、疏导、谈心、交流,最终化解了吴某内心的积怨,吴某承诺不再信访,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化解。 司法救助是法律的一抹温情,碧江区检察院正是发挥了司法救助的这一功能,既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扩大了司法救助的效果,切实推动司法救助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