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文明单位建设:
建设健康单位文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言行举止文明。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鼓励与促进 第三十七条(二)
主 办 | 铜仁市文明办
监 制 | 安超
责 编 | 张晓云
编 辑 | 田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