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在贵阳举行“《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2月15日,我省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的志愿者720万人、志愿团体4.5万个,《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将于3月5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志愿服务事业站上了新起点、进入新阶段。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斌介绍,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志愿服务参与主体日益广泛,志愿服务内容涉及的领域范围不断扩展。截至今年2月15日,我省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的志愿者720万人、志愿团体4.5万个、志愿项目27.8万个、服务时长1.3亿小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393家。但也还存在志愿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待加强、志愿服务活动不够规范、保障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制定《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解决志愿服务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有利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更好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办法》已于2021年12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公布,将于2022年3月5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六章47条,分别为总则、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保障与激励、法律责任、附则。
《办法》是我省省级层面出台的第一个志愿服务领域的专门性规章,标志着我省志愿服务事业站上了新起点、进入新阶段?!栋旆ā返氖凳?,将有力解决我省在健全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机制、保障志愿服务相关主体的权益、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以制度化推进全省志愿服务新高地建设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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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办法》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和保障措施,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规定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应尊重志愿服务对象意愿,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报酬。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违背志愿服务宗旨的活动和违法活动。
鼓励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制度,探索时间储蓄和回馈机制,依托志愿服务记录为志愿者提供适当服务,推动志愿服务互助循环发展。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